|
||||
《办法》中明确说明,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 产品 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
违规经营除了罚款还会列入“黑名单”(图片来自互联网)
《办法》还明确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要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笔者了解到,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官网(www.cheasa.org)查询哪些维修点有授权。笔者登录该网站发现,59家知名家电企业首批签约维修网点名录已经上线。维修网点近700家,均已获得 海尔 、联想等家电生产商和苏宁、国美等家电卖场的授权。
此外,网站还公布了企业服务维修的电话。首批经过"官方认证"的400余名家电维修人员,也将佩戴行业统一证件为市民服务。
《办法》还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据了解,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一旦出现以上欺诈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据办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万元以内罚款,调低信用等级,并在媒体上公告,将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