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LG电子发言人JuahKim 10日表示,LG电子1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台湾地区友达、群创光电、华映与彩晶提请损害赔偿诉讼。
Juah Kim表示,LG电子因上述4家厂商涉嫌垄断应用于电视与屏幕的LCD面板价格而受到损害,欲寻求9.0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13.7万元)赔偿。
在此之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面板价格垄断指控,于2011年对10家厂商予以处罚,其中包括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