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公布第二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天津、吉林、山东、广东等12个省市的21家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企业入围。
到目前为止,两批共有64家废弃电子电器处理企业进入基金补贴名单。